热门关键字(如搜索): 清洁生产、节能环保、工程简介、奖励政策等关键词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政策法规 > > 政策法规

北京市平谷区资金奖励政策

【2016-6-20 16:24:49】

一、政策依据

 

《平谷区推进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实施方案》 二、资金奖励标准 根据能源消费量情况对能源审计实施单位给予财政补助。

 

(一)年综合能耗 2000 吨标准煤(含)—5000 吨标准煤用能单位。区级财 政补助资金不超过 10 万元,其中:优秀等级补助标准为 10 万元,良好等级补助

标准为 8 万元,合格等级补助标准为 6 万元;

 

(二)公共机构。区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 10 万元,其中:优秀等级补助标准为 10 万元,良好等级补助标准为 8 万元,合格等级补助标准为 6 万元。

 

三、具体资金奖励对象

 

 [  请联系“科林蓝宇环境能源”咨询......  ]

 

【手机扫一扫关注科林公众平台或点击上方链接留言咨询】




上一篇:北京市通州区资金奖励政策

下一篇:北京市顺义区资金奖励政策

 
关于我们 | 诚聘英才 | 法律申明 | 合作共赢 | 付款方式 | 发票信息 | 联系我们 |
Copyright (C) 2020-2022科林蓝宇 版权所有,本站保留所有权利
科林蓝宇合作伙伴 ICP证:京ICP备12049036号-1 

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6259号